最近,文明城市复检已经说了很多了,突然想到一个问题:城市的文明程度虽说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,其实更应该是市民生活文明的内在要求吧?
1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最终目的是以人为本、服务市民。
2、实际上,深圳城市发展也已经到了外在和内在细分的新阶段了。从关注城市外观,到了更加关注文明的载体人本身了。
3、在这次创建活动中,有不少就市民提出“文明是行为规范,更应该是生活态度”,这个说得不错。
4、深圳人创建文明城市、做文明城市的市民,不能仅仅归结为维护城市形象,更应该是为了优化自己的生存环境,提升自己的生活质量。
因此,创建文明城市首先是市民的内在要求,市民也是当然的受益者。因此,怎么搞好文明城市,普通老百姓最有发言权啦。
你们觉得呢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