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圳居住证欢呼同时的思考
奥一社区 本来不想说 2008/07/02标签:

深圳是人口户籍倒挂最严重的城市,所谓的暂住人口是户籍人口的六倍以上,这样的人口结构为城市未来发展带来极大的阻碍和挑战,很多人在这里创业、工作、生活了很多年,早已把深圳当成家园,可深圳就是拒绝他,这样带来的问题是社会性的、长期的,隐性的巨大危机也在于此。

同时这种人口结构也是极不合理的。因为在深居住生活工作的人,都为这个城市作出过贡献,同时也是纳税人,可享受不到这个城市认可和市民福利,因为深圳的财富是大家共同创造的,而政府财政的社会福利支出只包括200万户籍人口。这样的现实会严重影响了这部分占人口绝大多数人的心态心理,对社会不利。

可喜的是,深圳市政府注意到了这个严重的问题以及所可能产生的严重影响,在中小学生入学、减收学费等方面作了努力,现在决定改变户口制度,对市外户籍在深人员实行“居住证”制度,值得可定和期待。但是在可定和期待的同时,我们不能不打个问号:居住证与暂住证有什么区别吗?十年以后可以享受市民的部分待遇,这个部分是什么?规定的十年是从现在算起,还是从每个人来深时间长短算起?如果从现在计算起,对以前很早来深人员太不公平,因为他们来的时间长,为深圳发展作出的贡献相应也大,如果全部抹杀,不合理,特别是对连续在深很多年的人。

在前段时间好像看到许宗衡市长讲话,大意是市政府准备解决很大一部分长期在深工作生活人的户籍问题。按照这个思路,不妨步子再大一点,比如可以这样:到目前为止,在深工作满8-10年、在深圳有自己的住房、有比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、具备一定的国家认可的学历和技术职称(比如大学专科、中级职称).....凡具备这样的条件的人,干脆一下子让它变成深圳市民,有何不可?

深圳是特区,很多事情要走在全国城市的前列。实际上现在深圳很多地方、很多政策、很多做法已经落后于内地一些城市,比如说用人制度、人事制度,还有谁像深圳这样强调身份、强调户籍?比内地要僵化的多。

创和谐社会、和谐深圳,在国人痛恨的户籍制度上,深圳已经迈出一步,但只是一小步,更大的步伐,我们期待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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