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几天,心里一直都很堵,坐在电脑前,看着网上一幅幅惨不忍睹的照片,眼泪,便不由控制的流下来!
这几天,也看到了由网站倡议的认捐认养孤儿的活动,也有许多热心的网友报名登记,我很感动!
但是,关于认养震后孤儿,你真的做好准备了吗?不管是经济上的,还是心理上的!
孩子不是宠物,是身心受伤的地震孤儿! 他们不光是要吃饱穿暖,更需要持续的爱与付出让他们走出心灵的阴影! 灾害之后,对孩子们的心灵会造成创伤性应激障碍. 这是一种心理疾病,如果你没有百倍的耐心与关爱,还有技巧与付出,可能你的爱并不能解决问题. 这种心灵创伤会持续很久,有时候会伴随他们终身,你做好了准备给他们心灵重建的信心了吗? 如果孩子们心灵终生不痊,你会一直呵护他们吗? 灾区的孩子大多是身体受伤的,其中有一部分可能终身残疾.他们更需要关爱.而大家真的能无条件的接受一个这样的孩子吗?
在网上看到很多人爱心处处,但我想问的是爱是有条件的吗?如果没有条件,为何你们纷纷提出要求.我要小一点的....我要一个女孩,因为家里有一个儿子了.......我想要......甚至有人还去处询问谁正在灾区,想要他们帮忙在灾区领一个孩子回来,自已就不用亲自出马了!!!!!这就是爱吗?多么轻松就象下午茶一般,但愿孩子们别成了大家最热门的谈资?! 孩子们不是物品,任大家来选择的,看谁健康,看谁长得好看,看谁年龄尚幼,看谁性别合适.看谁成绩好,当我们提出这样的要求的时候,我们省问一下自已的内心,我们收养的目的是什么?我们的爱真的是无私的吗? 请你一定要在冷静理性的思考后做出你的决定.因为那才是真正人性的关爱!
附认养孤儿的一些相关条件:
至于认养条件,目前国家《收养法》中规定的收养人的条件,是针对普通孩子的,如果收养孤儿、残疾儿童,就不需要满足无子女和年满35岁这样的条件,但民政部门会对认养家庭进行综合评估,家庭经济收入包括夫妻感情都在评估之列,目的就是为被收养的孤儿寻找一个适合他们成长的家庭。
收养法》相关规定:
第8条规定,收养孤儿、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,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的限制;第9条规定,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,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。
第10条规定,有配偶者收养子女,须夫妻共同收养。
第14条规定,收养继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一般条件的限制。把收养法关于收养人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综合起来考虑,才能具体适用于每一个具体的收养人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