欠钱不还,还联合亲友暴力打伤法院执行干警,导致多人受伤。近日,南山法院依法对两名暴力抗拒执法者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。
2004年,乙某因拖欠他人46.6万元,被南山法院一审判令其依法偿还欠款及利息。该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,维持原判,在2005年10月16日生效。同年11月17日,债权人向南山法院申请执行生效判决。此后,乙某先后偿还了29万余元,但拒绝偿还剩余款项。
今年4月24日上午,执行法官前往位于华侨城西部工业区的乙某家中说明来意,并出示工作证,要求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。但乙某不仅拒绝履行还款义务,还辱骂法院工作人员。当日12时左右,在进行一上午的劝导工作未果后,南山法院干警对乙某实行司法拘留。此时,站在乙某身边的一人突然开始殴打执行公务的干警,同时乙某的数名家人挡在警车前阻止其他干警协助执行,致使三名干警当场受伤。
后在南山区沙河派出所干警的配合下,局面很快得到控制。南山法院分别以拒不执行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暴力妨害法院执行公务为由,依法对乙某及另一殴打法官者实行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。
